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引导鼓励毕业生把个人成长与国家民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,扎根基层建功立业,按照《东莞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到国家(地方)基层项目就业奖励办法(试行)》(莞工学〔2021〕18号),对我校2022届参加基层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奖励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(一)参加“特岗教师”“三支一扶”“西部计划”等国家基层项目的。
(二)参加“特岗教师”“选调生”“农技特岗”“乡村医生”“乡村教师”等地方基层项目的。
(三)参加西部地区专项招录项目的。
(四)其他经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地方基层项目的。
符合以上条件之一,且已于8月31日前在“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”小程序填报就业信息的。
二、申请程序
(一)符合申报条件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在9月30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到基层就业的证明,并填写《东莞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奖励申请表》(附件1)。
(二)各二级学院将毕业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汇总,并填写《应届毕业生基层项目就业奖励申请人员名册》(附件2)盖学院章后报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。
(三)就业指导和服务中心复核,并根据《东莞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到国家(地方)基层项目就业奖励办法(试行)》(附件3)进行核定,核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。
(四)学校发文予以表彰并发放奖金。
三、奖励措施
(一)授予荣誉
对于参加“三支一扶”“教师特岗计划”“大学生到村任职”“农技特岗计划”“西部计划”“西部地区基层岗位专项招录”以及广东省相关基层就业项目等基层项目的毕业生,授予“东莞理工学院基层就业积极分子”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(二)颁发奖金
1. 国家和地方基层服务项目:一次性奖励2000元,其中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奖励4000元。
2. 西部地区专项招录基层单位就业项目:一次性奖励3000元,其中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奖励5000元。
3. 其他基层就业项目:一次性奖励1000元,其中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奖励2000元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,按时申报。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,利用学院宣传平台广泛发动,要按照应报尽报原则,一对一联系到基层就业的2022届毕业生,并指导做好申报工作。
(二)遴选典型,积极宣传。对在基层就业的优秀典型,要求各二级学院遴选至少一人提交一份思想汇报,要求数字不少于1500字,题目自拟,主要内容包含个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情况回顾、求职经历和经验总结,以及对基层就业的认识,畅谈个人报效国家奉献青春、未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、对学校如何加强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、基层单位就业提出建议等内容。
工作联系人:徐斌,联系电话:0769-22861999,邮箱:18603621@qq.com。
附件
1. 东莞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到国家(地方)基层项目就业奖励申请表
2. 应届毕业生基层项目就业奖励申请人员名册
3. 东莞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到国家(地方)基层项目就业奖励办法(试行)
党委学研工部、学生处、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
2022年8月29日